建工險的保障範圍如下:
保障的項目範圍:民用、工業用和公共事業用的建築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庫、橋樑、碼頭、娛樂場、管道以及各種市政工程項目的建築。
2、被保險人範圍: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築工程的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負責承建該項工程的施工單位,可分爲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單位。
③技術顧問,即由所有人聘請的建築師、設計師、工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代表所有人監督工程合同執行的單位或個人。
④其他關係方,如銀行或債權人等。當存在多箇被保險人時,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並負責支付保費,申報保險期間風險變動情況,提出原始索賠等。在實務中,由於建築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所以其投保人也就各異。
1、意外承保範圍:
1、有關自然的災害包括地震、海嘯、雷電、颶風、颱風、。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有力的自然現象。
2、有關認爲的意外事故,如,工人技術人員過失或者惡意行爲引起的損失。
不可預料的突發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飛機墜毀或物體墜落等。
海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