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002907)
稅前扣除什麼意思
稅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前可以扣除的項目。也有稅後扣除,稅後收益是指扣除所得稅費用的淨利潤,每股淨收益是指淨利潤與股本總額的比值。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六條除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以外,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稅收法規有具體扣除範圍和標準,實際發生的費用超過或高於法定範圍和標準的部分。
第七條納稅人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投資等各項資產成本的確定應遵循歷史成本原則。納稅人發生合併、分立和資本結構調整等改組活動,有關資產隱含的增值或損失在稅收上已確認實現的,可按經評估確認後的價值確定有關資產的成本。
擴展資料:
稅收分類
稅收分類是從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出發,按照一定的標準,對各不同稅種隸屬稅類所做的一種劃分。我國的稅種分類主要有:
按課稅對象
1、流轉稅。流轉稅是以商品生產流轉額和非生產流轉額爲課稅對象徵收的一類稅。
流轉稅是我國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類,稅種。
2、所得稅。所得稅亦稱收益稅,是指以各種所得額爲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3、財產稅。財產稅是指以納稅人所擁有或支配的財產爲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4、行爲稅。行爲稅是指以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爲爲課稅對象的一類稅。
5、資源稅。資源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從事資源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類稅。我國現行稅制中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耕地佔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都屬於資源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稅收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指什麼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指稅前可扣除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
企業所得稅可以稅前扣除的範圍:
一、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稅前扣除是什麼意思?
稅前扣除是指在計算所得稅時的說法。
這是會計法與稅法有差異的地方:
1.會計處理時,實際發生的費用開支是入了賬的;
2.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即常說的稅法上的規定)有些不允許在稅前列支的費用,就要將利潤調增。也可以說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是要交所得稅的。
總之,平時你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發生了的就入賬。在計算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不用理它,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你將會計利潤加上這部分來計算所得稅(當然還要考慮調減項目)。
擴展資料
國稅總局與國務院對稅前扣除的最新補充
1、國稅總局:行政性罰款不允許稅前扣除
企業車輛因違章繳納罰款,取得的發票可否稅前扣除?對此,國家稅務總局2024-09-19明確答覆,企業支付的行政性罰款不允許稅前扣除。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覈定的準備金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行政性罰款不允許稅前扣除。
此外,國稅總局還明確了以下問題:
——取得轉租收入的個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法支付憑據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該項轉租收入中扣除。
——企業無償贈送房產給投資者本人或家屬,需分不同情況繳個稅。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範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爲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爲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併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除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爲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爲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企業的上述支出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2、公益社團捐贈獲稅前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今日發佈通知,2012年度,共有148家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獲得稅前扣除資格。這些社團包括中國和平發展基金會、中國出生缺陷干預救助基金會、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等148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一、扣除項目:
1、公益性捐贈: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2、工資薪金支出: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合理工資薪金”,遵循以下原則:(1)企業制訂了較爲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2)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3)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4)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5)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爲目的;
3、社會保險支出(1)基本保險: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爲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2)補充醫療、補充養老: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爲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3)其他保險:人身安全保險費、財產保險據實扣除。另外,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爲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強制險:如航空意外險)外,企業爲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借款費用: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1)企業間借款: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2)企業向自然人借款: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係的自然人、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另外,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爲:金融企業,爲5:l;其他企業,爲2:1。
5、幾項費用:(1)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2)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3)職工教育經費: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注:軟件生產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4)業務招待費: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5)廣告宣傳費: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注:化妝品製造與銷售、醫藥製造和飲料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菸草企業的菸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6、專項基金: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7、租賃支出: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8、勞動保護支出: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9、機構內部往來: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10、手續費、佣金支出: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佣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餘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餘額的10%計算限額。(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佣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佣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11、匯兌損失: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爲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12、企業員工服飾費用支出扣除:企業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點,由企業統一製作並要求員工工作時統一着裝所發生的工作服飾費用,根據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以作爲企業合理的支出給予稅前扣除。
13、資產損失: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下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以下簡稱《通知》)》和《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以下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14、開(籌)辦費: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企業籌辦期間不計算爲虧損年度。
15、差旅費-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6、加計扣除: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1)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2)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17、減計收入: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爲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18、稅額抵免:(1)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範圍內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2)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二、稅收優惠
1、免徵:(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藥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採集;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遠洋捕撈。(2)軟件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爲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3)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自轉制註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爲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減半: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3、其他類:(1)一箇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2)(3)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覈算,經主管稅務機關覈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爲2年。(4)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經主管稅務機關覈准,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爲3年。(5)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稅率類:(1)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注:年應納稅所得額小於50萬元的小微企業,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2)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3)國家規劃佈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4)已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5)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um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6)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其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其適用稅率爲20%但減按10%徵收企業所得稅。(7)廣東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西部地區等地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免稅收入和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包括(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徵稅收入包括(1)財政撥款;(2)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徵稅收入。
四、不得扣除項目:(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2)企業所得稅稅款。(3)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4)公益性捐贈以外的捐贈支出。(5)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6)未經覈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7)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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