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收购]为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有关部门解读《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日前公佈,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月26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長張要波對條例進行全面解讀。

開啓我國碳市場的法治新局面

趙英民介紹,《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是我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第一部專門的法規,首次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具有里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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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條例重點就明確體制機制、規範交易活動、保障數據質量、懲處違法行爲等諸多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爲我國碳市場健康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開啓了我國碳市場的法治新局面。

張要波介紹,條例堅持全流程管理,對構成碳排放權交易的要素和各個主要環節做到全覆蓋,力求不留空白、不留盲區。我國碳市場總體還屬於新事物,條例要爲碳市場的運行提供基本的遵循,確保規範有序,同時在相關制度設計上,要保持必要的彈性,爲今後的探索發展留出足夠的空間。

張要波還表示,條例制定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實踐中出現的排放數據造假等苗頭性問題,及時作出有效回應。

嚴控、嚴查、嚴罰數據造假問題

張要波介紹,條例在着力完善法律責任相關內容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着力增強針對性、實效性,有力有效震懾違法行爲。一是對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相關活動各類主體,都規定了明確的違法情形和嚴格的法律責任。二是針對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中不同的違法行爲,規定了多樣的法律制裁手段。三是對於性質嚴重的違法行爲,比如碳排放數據造假問題、操縱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問題等,堅持重典治亂,加大懲處力度。

數據質量是保證碳市場健康平穩有序的基礎,是碳市場的生命線。趙英民介紹,條例對數據質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體現爲嚴控、嚴查、嚴罰——

嚴格控制,即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禁止事項和處罰措施,通過配套制度規範,持續壓減數據造假空間,通過建設完善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利用區塊鏈、數字化技術手段,保證數據無法篡改。通過年度覈查加日常監管的工作模式,持續強化數據質量審覈。

嚴肅督查,即通過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大數據篩查異常數據,通過投訴舉報發現問題線索,在此基礎上進行現場檢查覈實,對發現的問題線索不查清絕不放過,問題疑點不查清絕不放過,問題整改不到位絕不放過。

嚴厲處罰,即明確各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對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零容忍”,嚴懲重罰,公開曝光違法違規行爲。

趙英民說,條例從4個方面規定了防範和懲處碳排放數據造假的具體要求,強化重點排放單位的主體責任、加強對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相信碳市場數據質量會在第二個履約週期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他說。

爭取儘快實現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首次擴圍

我國碳排放主要集中在發電、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紙、航空等重點行業,這8個行業佔到了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目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納入了發電行業,佔全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40%以上。

條例對確定行業覆蓋範圍和重點排放單位相關的工作程序進行了明確。生態環境部每年在全國範圍內對上述重點行業組織開展年度的碳排放覈算報告覈查工作,同時開展市場擴圍的專項研究。

“我們正在積極推動,爭取儘快實現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首次擴圍。”趙英民說,未來將堅持穩中求進、先易後難的原則,優先納入碳排放量大、產能過剩嚴重、減污降碳協同效果好、數據質量基礎好的重點行業。擴圍工作將把握好節奏力度,科學合理確定不同行業的納入時間,分階段、有步驟地積極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碳排放重點行業,從而構建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

此外,按照條例規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還要逐步推行免費分配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碳配額分配方式;建立市場穩定機制,開展市場調控,平衡市場供需,防止碳價格失控等市場風險;不斷豐富交易主體和產品等。

发布于 2024-09-26 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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