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发基金]深圳市福田区华味餐饮店被罚款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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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近日,深圳市福田區華味餐飲店因食品違法行爲,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罰款。
根據公告內容,食品違法行爲。
深圳市福田區華味餐飲店違反了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八條、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一十五條,構成了食品違法違規行爲。罰款 500 元。
行政相對人名稱深圳市福田區華味餐飲店行政相對人類別個體工商戶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0300MA5HN21E3F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MA5HN21E3440300311637195法定代表人吳雄靜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市監福處罰〔2024〕蓮花36號違法行爲類型食品違法行爲違法事實食品違法行爲處罰依據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按照許可範圍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的,或者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事項需要變更但未按時提出變更申請,而繼續從事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違法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深圳經濟特區食品安全監督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一百一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罰款處罰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同時對第一責任人處罰款金額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款。處罰類別罰款處罰內容罰款500元罰款金額(萬元)0.050000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處罰決定日期2024-08-23處罰機關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目录